代理公告 | 京尚律师事务所代理辽宁葫芦岛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发表时间:2023-01-16 13:43 2023年1月10日,受辽宁葫芦岛孙先生的委托,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正式代理其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
孙先生是辽宁葫芦岛的一名村民,孙先生称,2013年,其将多年前承包的荒山转包给同村村民陈先生。2016年,葫芦岛市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拓展光伏发电项目在不知道陈先生是第三方的情况下与陈先生租赁了孙先生的荒山并签订《土地租赁及补偿协议》,合同签订后便支付了相关补偿费用。
2017年,当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准备进行项目施工,孙先生便与其理论,荒山为自家的,为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后经过协商,当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为由以陈某哥哥的名义与孙先生补签了《土地租赁补偿协议》,租赁金额为17.5万元。
随后,该能源公司又以陈某哥哥患病不知情下签署的《土地租赁补偿协议》不具有约束力为由,向孙先生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17.5万元的租赁费用。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不当得利,判令孙先生返还本金及利息。孙先生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失望的孙先生立刻重新寻找专业的律师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各个平台对比,了解到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对民事案件有众多经验,在与律所一对一客户顾问充分沟通后,孙先生决定支付咨询费邀请京尚律师到当地面谈。收到咨询费后,京尚律师事务所极为重视,指派了实战经验丰富的原江主任律师和高金玺律师前往当地与孙先生进行当面沟通。
在现场实地考察并听取情况介绍后,原江主任律师和高金玺律师针对该案件的可操作性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对案件风险和机会进行了明确的告知。在充分沟通后,孙先生认为原江主任律师和高金玺律师的分析和维权方案全面、科学、专业,于是当场决定委托。
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承办阶段,承办律师为原江主任律师和高金玺律师。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将充分利用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全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承办律师原江律师简介: 原江律师,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委员会委员,京尚重大案件律师团首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西城区律师代表,常年担任全国老龄委信息中心法律顾问,曾担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曾任北京易公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佳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原江律师长期从事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保护,厂矿企业征收关停,村社集体资产保护、能源环境与基础设施法律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工作。从业近二十年,原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400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尤其是在厂矿企业涉及征收关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业务方面拥有大量成功案例。原江律师性格温和但原则性强,擅长通过协调处理各类政企纠纷,善于处理行民交叉类案件,在为企业争取到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注重避免产生政企矛盾,在大量企业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承办律师高金玺律师简介: 高金玺律师,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京尚重大案件律师团律师成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高金玺律师长期从事能源、环境与基础设施,厂矿企业拆迁与关停,村社集体资产保护,婚姻家事与继承,劳动与社保法律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工作。从事法律服务行业近6年,参与众多行政争议与民商事赔偿诉讼案件的办理,对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规范和特殊案例有着丰富的研究经验。高金玺律师擅长处理复杂案件,抽丝剥茧找到关键切入点,以专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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